1、从事哪些活动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涉及互联网文化传播的APP、小程序、网站等,具体为:
(1)网络表演: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如抖.音、虎.牙直播平台;
(2)网络音乐娱乐产品:音乐网站、手机音乐网站、音乐APP等;
(3)网络艺术品: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4)网络演出剧(节)目:舞台剧、音乐剧、演出剧、演唱会、话剧、综艺、马戏、时装表演等;
(5)网络动漫产品:动画、漫画作品,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短片、漫画图书、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6)网络展览、比赛活动:通过互联网对外展示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赛事活动。
2、若无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营业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将被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部分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公司营业执照一般需要有“网络文化经营”经营范围。
4、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前30个工作日办理续期。
5、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可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么?
不可以,企业不能有外资投资。
6、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哪里办理?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也就是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部门是省级文化和旅游厅。
7、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书;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8名业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部分省份只要3名技术人员就行,部分省份还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6)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资料。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7)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8)企业业务范围说明,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设备情况、业务发展计划、市场分析,项目内容及盈利模式分析等。
9、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企业向当地省级文化和旅游厅申请;
(2)提交材料,大厅受理;
(3)当地省级文化和旅游厅行政部门审核;
(4)批准后,颁发并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