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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新企业申报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04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厦门高新企业申报的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条件:

1.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3.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5.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相关贸易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6.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

2.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面向特定对象实施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核心提示:高新、高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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