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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厦门互联网医院资质申请条件

互联网医院的发展趋势?

1. 互联网+慢病管理将成为后续建设重点

由于中国老龄化人口急剧增长,并且慢病发病率也在逐渐升高,所以国家对于慢病管理的卫生费用支出也在急剧增长,2017年底由慢病支出所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接近70%左右,所以慢病管理将成为下一个蓝海市场。

2. 健康管理成为互联网医院未来新模式

在国家颁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倡导从以医疗为中心转为以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即是对个人健康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的管理;互联网医疗的优势就在于起强大的连接能力,能够打破行业壁垒,实现优质资源的跨界融合,互联网医院能够打通“医—药—险”三大领域,通过家庭医生服务实现医疗服务前置,为患者提供日常身体检测、生活作息管理、疾病防治指导等。

3. 技术变革推送健康大数据应用落地,远程医疗普及应用

随着5G与物联网、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医院数字化进程将显著加快,智能终端的演进和普及,用户的健康数据将更加全面立体,并且远程实时会诊、应急救援指导、智能查房以及5G远程手术都降快普及应用。


互联网医院的设立需要哪些资质?

互联网医院建设的第一道门槛是建设实体医疗机构。

无论是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还是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均需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

第三方机构依托实体医院申请设置独立的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及执业申请,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互联网诊疗活动需要哪些资质?

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

新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提出互联网诊疗设置和执业申请,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取得包含“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登记申请,经审核合格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服务方式中增加"互联网诊疗"。


核心提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和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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